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行人違規穿越 撞機車還判賠十九萬


活該,還上新聞大言不慚。
有太多違規的人,法律並不是大車就一定要賠小車,車一定要賠人的。
還在路上東張西望當自家後院走的,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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