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

珍孝道


看到同學家家庭不睦,也著實令我傷神。
今日聽聞,我的小學同學致中不願與父母搬至高雄豪宅,理由可能是一家人住一起太擠了。
當然我相信以致中的聰明才智,一定有他的考量,畢竟保險箱多半在台北,企業總部也多在台北,想要送錢若還要坐高鐵那意願一定減半。睿靚要彈琴也可能會吵到媽媽,把拔不時要上台北出庭還得麻煩開積架去載他。
都幾歲的人了,實在也沒必要跟媽媽成天搞在一起,財產在洗錢時帳戶都已經分好,也不用再領零用錢了,所以才有一說說幕後操盤其實是致中,所以我說唸法律真是一等一的人才。
不過如果讀者諸君還沒跟父母分好財產,他們錢又比較多,你又想說遲早都是我的,那不管媽媽想要搬到哪,都要乖乖推著輪椅跟她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