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Katacha 與我
應該是進小學以前,我媽會帶我去家附近我出生前就存在的中央公園,那時有租腳踏車的攤販,好像是一小時10元,她就放我在那邊騎,騎車大概跟游泳一樣算是本能,我就這樣學會了人生一項重要的技能。
不過從小學到高中畢業,不是忙著唸書考試,就是忙著打電動打球,騎腳踏車的機會,恐怕就只有過年回到高雄眷村老家,騎著沒什麼煞車會落鍊的腳踏車在眷村附近的巷子裡像看到草地的拉不拉多一樣痛快馳騁。
大學時在校園裡非得騎車不可,即使是爛車也掉過兩次。大四的時候大家都各忙各的,我除了社團球隊也沒什麼好幹,還可以花一個月時間拼預官,遭到嘲笑,所以我常在課與課間的空檔騎著車在校園裡騎來騎去,想來還真是無聊至極。
這輩子忘不了,退伍後有兩三個月找不到工作,每天在家裡上網找應徵投履歷,沒有好玩的趴,沒有酒精,沒有女人,晚上悶得很,我一個人騎著車在家裡附近亂晃,偶爾會碰到流浪狗,頓時有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感覺。所以我會帶著狗食,想說盡棉薄之力,至少可以讓牠們有一頓飽餐。
工作三年多,每天不是忙著工作就是那個,有時真的把那種感覺忘記了,那種覺得自己被全世界拋棄,有朋友但還是很孤獨,非常非常寂靜的日子。
現在騎車是為了抒解身心,為了運動了,因為我是個性急的人,走路快,開車時和前車距離太遠會很煩躁,但只要不真趕時間,我還蠻願意騎腳踏車出門,欣賞台北市內風光,看看大街小巷的風景,用一個我覺得比走路有效率,比開車悠閒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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